当前位置: 首页>>读者指南>>规章制度>>正文
书刊借阅违规处理办法
2023-09-13 14:19  

一、所借图书逾期一天需缴纳过期使用费0.1元;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超期,予以减免,但院部需出具情况说明。

二、丢失书刊

(一)赔书刊

1.读者借出书刊丢失后应立即向图书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在寻找不到的情况下,应以同版本(或经同意后以新版)书刊进行赔偿。赔偿的书刊应至少八成新,且没有损毁、污染等状况;另需加付 2.00 元文献处理费用。

2.成套的多卷书如无法买到原版,经图书馆审核后可以以新版取代,但应赔偿新版全套,且不得索取其他卷册书刊。

(二)赔款

如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需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

1.中文图书:2000年之后出版的中文图书有复本且复本在3(3)以上的,按原价赔偿;无复本的或复本少于3本的,按原价的3倍赔偿;2000年以前出版的中文图书视情况按原价的510倍赔偿;全套书刊丢失一册的按全套书价计算赔偿;

2.外文(原版或影印版)图书:同2000年前出版的中文图书。

3.中文期刊:单本(包括合订本)期刊,基准价格为该刊全年价格,按普通图书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年其他期的期刊。
  4.单份报纸,基准价格为该报季价价格,按普通图书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季其他期的报纸。
 5.
退款:若在赔款后一个月内找回原书,可持原书刊和赔款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同时从赔款之日起计算并交纳逾期使用费。超过一个月不予退款。

三、污损书刊

(一)读者在借阅书刊时,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书名与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如被发现,则由借阅人负责。

(二)损坏书标、条形码,按单项0.5/册收取工本费。

(三)读者在书刊上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撕页,其损坏部分按中文图书0.50/页,外文图书、中文期刊1.00/页,外文期刊2.00/页进行赔偿。如损坏严重影响使用则按丢失书刊处理。

三、盗窃书刊

偷窃图书资料者,须交回原书,如无法交回者将处以图书资料价格10倍罚款,同时停止其继续使用图书馆的资格,并通报当事人所在学院;情节严重的报学校从严处分。

(本规则修订于20237月)

 

关闭窗口
   
  科研知识 更多>>
· 好论文的五个标准
· “困境”类论文的四种选题方式:...
· “热点”选题技巧:基于普刊与C刊...
· 论文选题的三种类型及其选择
· 论文前言的结构要素与写作建议
· 提出研究问题的八种简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