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胡科学助理在央图报告厅作了《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标准》的讲座,图书馆全体馆员参加。这是本学期我馆“高等教育信息素养”系列讲座的第一讲。
“信息素养”这一概念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由美国于1974年率先提出。“信息素养”指的是信息化社会中个体成员所具有的各种信息品质,包括信息意识、信息能力和信息道德三个方面。此概念一经提出,立刻引起了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2000年之后,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包括我国图书馆协会相继制定了关于高等教育信息素养的标准,进一步明确了信息素养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作用和地位。我馆近几年来开展的一些新的工作也是参照这个标准,遵循我国《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和阮岗纳赞图书馆学五定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实施的。
众所周知,由于高等教育环境和信息生态系统的快速变化,对信息素养教育又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2015年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在《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标准》的基础上又制定了《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框架》。《框架》提供了新的信息素养教育工具,更加明确了学术研究指导与信息素养教学之间的界限,进一步促进了学生、图书馆员、教师之间的主动合作与广泛对话,重新设计了信息素养课程、作业、学科课程甚至课程体系。由于《框架》颁布时间较短,我国目前还处在理论学习与吸收阶段,接下来我馆将对全体馆员作进一步培训,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与广泛的实践探索。
图书馆
201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