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和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我校图书馆与资源供应商签订的协议,我馆为各类电子资源提供信息存储空间,资源供应商提供电子资源信息。
二、我校师生均可在学校IP区域内,免费使用图书馆购置的电子资源,但使用者不得以任何名义恶意批量下载资源内容。资源供应商对使用者访问资源有严格的监控措施和技术手段,一经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立即封锁恶意批量下载的IP或代理服务器。
三、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谋利。
四、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
五、如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对违规者进行追查,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由此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责任。
(本规则修订于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