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术不端现象在学术界频频出现,一些学者或者已经毕业的硕博生们,很久之前的文章被爆出抄袭,由此被撤销学位、被免职、被开除的新闻非常多。
2016年9月1日《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更是从官方角度对学术不端现象进行要求。
因此,在进行学术研究、撰写论文时,一定要高度重视文献的参考引用,对参考的文献进行科学的引用,避免为自己的学术之路埋下“定时炸弹”。这里总结了当前学术圈突出的七种参考文献引用问题,希望各位读者重视,极力避免。
1.引而不注
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一些作者把原作者的研究改头换面,再用自己的语言叙述出来,并当作自己的论述而不注明出处。实际上,作者的这种行为是挪用了别人的观点、想法或理念,并不是作者自己的研究,是一种剽窃行为。
2.有意漏引
为了减少工作量而故意不去查阅一部分文献,或者只选择对自己研究有利的研究,或者为了突出自己研究的意义而不提及某些已有研究。
3.过度他引
引文应当是作者在撰写论著时确实参考或引用过的文献。如果为了给人一种阅读了大量文献资料、研究基础扎实的印象,而故意在论著中加入大量实际没有参考或引用过的、或者与本文论题根本不相干的文献,做不相关引用、无效引用,就是过度他引了。这是对读者的欺骗,同时也将荣誉给了不该给的人,导致荣誉的错误分配。
4.不当自引
作者撰写论著时,出于提高引用率,或扩大影响等目的,不必引而偏引,进行不必要的过度自我引用。过度自引不仅发生在某些作者身上,还出现在一些学术期刊上,如为提高期刊影响因子,动员作者多引用该刊的论文。
5.相互引用
引用应当完全出于学术目的,但有一些作者为了提高彼此的引用率,采取“团体作战”的方式,在小团体之间进行以提高彼此引用率为目的的相互引用。这样做即使提高了引用率,也是圈内相互消化的结果,并不体现真实的弓I用率和论文质量。
6.模糊引注
为逃避被指责为抄袭的可能,在直接引用了他人的相关文献后,不标出具体的引文出处,如分册数、页码等,而将它们笼统地列在文后参考文献中。
7.转换引注
为了表面上提高引注的质量,将实际上是转引、未查阅过原始出处的标注为直引,或者将引自译著的引文标注为引自原著。